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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5-11-20 9:35:20  

浙建站市〔2025〕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25〕6号)要求,我站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检查按照要求,重点对上年度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执业过程中出现重大差错、采用恶意低价承揽业务和近三年未被抽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取了55家企业,对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随机抽取1个项目进行检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类型主要有设计概算编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审、施工图预算编审、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项目清单)编审、工程结算编审、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涉及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试行)》(浙建站计〔2023〕1号)(以下简称《评价导则》)进行检查。受检企业收到通知知悉检查内容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标准表》完成被抽检项目企业自评,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评结果、企业承诺函、被抽检项目资料档案清单和档案原件。我站采用组织专家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集中评审方式进行检查。
  二、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结果:抽检5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合格49个,不合格4个,2家企业2024年度未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详见附件)。检查结果在“浙江标准造价网(网址:https://www.zjzj.net)”上公布,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列入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不良行为。
  三、被抽检企业主要问题
  (一)质量管控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复核记录未提出实质性意见或未加盖执业印章,存在复核人与编制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三级复核制度未能有效执行。部分成果文件缺少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签字或盖章,扉页未加盖企业公章,签章不完整。未按《评价导则》要求对概算、招标控制价等内容的依据充分性和成果准确性进行评价。
  (二)咨询成果规范性有待提高:要素价格取定依据、核增核减分析、费率说明等关键内容缺失,编审说明不完整。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全(如材质、工艺等信息缺失)、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规范不符、重复列项或漏项等现象,清单编制错误较多。措施费计取存在重复计算等问题,专业取费标准适用不准确(如市政工程错误套用房建取费标准),定额套用存在偏差。
  (三)过程控制环节存在缺失:未提供现场踏勘记录、业务小结、数据收集与处理资料等核心过程文件。材料询价记录缺失或仅询一家品牌,询价单缺少供应商有效联系方式,定价未与施工单位确认,无价材料定价缺乏管控。
  (四)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材料未编制页码及目录,缺少工程量计算稿、招标文件等必要资料,未按规定装订成册。电子存档管理不完善,仅存扫描件而无可编辑电子文档,部分报告扫描件存在缺页情况。
  (五)合同及内部制度执行不严格:合同未明确计价依据、人员配备、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程序不规范。《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缺乏正式发文标识,保密、借阅等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
  (六)部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我站采用数字化技术,通过“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电子档案”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检查,部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四、对被抽检企业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质量管控机制: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确保复核意见书面化、修改落实闭环化,严禁编制与审核岗位由同一人担任。成果文件应规范签章,编审说明须包含要素价格取定、核增核减分析等核心内容。
  (二)提升咨询成果规范性:清单编制应准确描述项目特征和计量规则,避免重复列项和漏项;定额套用应严格区分专业取费标准。对无价材料应建立“多方询价–过程留痕–确认归档”机制,询价记录应包含3家以上供应商的有效信息。
  (三)加强过程资料管理:补全现场踏勘、过程洽商、业务小结等过程记录,确保数据收集和处理可追溯。档案应按照《评价导则》要求装订成册,编制统一页码和目录,同步保存盖章版可编辑电子文档。
  (四)推进制度与合规建设:单独成册正式发布《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保密、库房管理等配套细则,及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运用规范性文件明确计价依据、人员配备、服务周期等关键条款,规范合同签订。
  (五)组织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加强对造价人员《评价导则》、定额规则、合同条款等的专项培训,重点针对措施费计取、工程量核减依据等高发错误进行纠偏指导。
  (六)加强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年应有计划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掌握新标准及新文件,了解施工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执业水平,并登录“浙江标准造价网—浙江省造价从业人员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网址:https://fuwu.zjzj.net)”,按时申报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结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2025年度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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