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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浙江省工程造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技术交流会分享应用场景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6-11-4 9:24:2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部署要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工程造价业务深度融合,拟于2026年下半年举办"浙江省工程造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技术交流会"。为遴选一批有阶段性成果、有成效、有价值的智能造价应用场景在会上进行推广与展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征集旨在为"浙江省工程造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技术交流会"遴选会议分享应用场景。通过征集,发现和汇聚一批已在工程造价行业中落地应用或具备阶段性成果、取得实际成效的智能应用场景,组织入选单位在会议上进行推广、展示与交流,让大家更加了解人工智能在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现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对象
从事工程造价相关业务活动或数字化系统开发的企业。
三、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面向已有阶段性成果或具有先进使用价值的智能造价应用场景,包括已投入实际使用、已有阶段性研究进展或已具备推广价值的应用;完全处于研发阶段、尚未投入使用且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申报的应用场景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有阶段性成果。已投入实际使用或有阶段性研究进展,具备推广价值,在日常业务或实际项目中有所应用;
2.有实际成效。在效率提升、成本节约、质量改善、误差减少等方面取得可感知、可量化的应用成效;
3.有推广价值。应用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前景,适合在行业内交流推广。
(三)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重点围绕应用场景的核心功能、使用情况、应用成效、典型成果、应用价值及推广前景等内容组织,做到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成效可佐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工程造价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征集表》(附表),每个应用场景填报一份,并附系统界面截图、操作视频、成效数据佐证等材料;
(二)2026年4月已参加工程造价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征集的单位,如申报的应用场景已投入实际应用,可在原征集信息基础上补充填报相关内容;
(三)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征集表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525907118@qq.com。
五、其他说明
(一)省造价总站、省造价协会将组织对征集材料进行评审或调研核实,遴选形成会议展示应用场景名单,并通知相关单位准备会议展示材料;
(二)联系人及电话:车朝杰,0571-88058393。
附件:工程造价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征集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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